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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美容医生”被判12年

2000-06-14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海口6月13日电 海口市中级法院6月9日对海南省首例非法整形美容致人死亡案作出终审判决,被告人徐云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罚金10万元,赔偿原告申继海11832.50元。

法院查明,1999年7月,被告人徐云波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及工商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在海口租房设整形美容诊所行医。9月13日,来自湖南的31岁的杨某到诊所联系隆胸手术,并商定手术费为1200元。9月20日下午,徐云波对杨某右乳进行术前麻醉,接着进行了第一次手术。不久杨某便出现头晕、脚乱蹬、手挥动、说胡话等症状,徐云波对此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。当晚10时左右,见杨某病情严重,徐云波急忙送杨某到附近的红十字会海秀门诊部急救,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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